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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宣传部 省司法厅 省普法办关于印发《关于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作用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日期:2021年01月12日 发布部门:江西普法网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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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普法办字〔2021〕1号
省委宣传部 省司法厅 省普法办关于印发
《关于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作用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党委宣传部,司法局、普法办:
现将《关于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作用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江西省委宣传部 江西省司法厅 江西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11日
关于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作用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守法普法工作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深度融合,让习近平法治思想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在学习实践科学理论、宣传宣讲党的政策、培育践行主流价值、丰富活跃文化生活、持续深入移风易俗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通过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持续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推动“八五“普法工作落地落实,巩固做实提升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全面提升广大农村农民群众思想觉悟、法治意识和文明素养。
二、主要安排
围绕目标要求,集中落实好以下重点任务。
1.开展“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主题学习宣传活动。根据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2020年全国“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确定的主题,继续深入开展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要内容的普法宣传活动。依托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组织编写的习近平法治思想权威读本,分赴全省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33个试点县(市、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为基层群众学习提供重要基础文本和辅助读物。
2.举办“送法进乡村”主题党日活动。结合建党100周年系列宣传活动,组织机关党员干部,深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章和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人心。
3.设立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普法课堂。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为平台,普遍建立普法课堂。整合基层司法所、派出所、法庭、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调解委员会等资源,组织普法志愿者队伍,深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以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刑法修正案(十一)、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防电信诈骗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用百姓的语言说百姓的事,推动法律法规进千家万户。全面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以案释法活动,确保专业性法律法规在基层群众中得到广泛宣传和普及。
4.建设一批基层法治文化阵地。依托现有设施,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及其周边建立一个法治图书室(角),设置一个固定的法治宣传栏,有条件的行政村还可建设法治主题显示屏、法治主题长廊、法治主题广场等。大力开展法治文化精品创作,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文旅厅、省广播电视局、省普法办共同打造一批优秀法治文化产品,在新时代文明中心(所、站)滚动播放。
5.开展“十佳百优”农村“法律明白人”选树。集中开展一次“十佳百优”农村“法律明白人”选树活动,对优秀农村“法律明白人”进行集中宣传,先进事迹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进行张贴。支持抚州市组建全国“法治人物”、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黄寿孙先进事迹报告团,深入各地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开展巡回宣讲。
6.组织农村“法律明白人”旁听庭审和集中宣誓活动。县级人民法院或基层法庭选择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典型案例,下沉到基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开展现场庭审,组织农村“法律明白人”特别是“法律明白人”骨干参与旁听庭审。对交通不便或者法律资源相对不足的地区可采取集中观看庭审视频的方式进行,确保做到全覆盖。县级司法行政部门要借助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组织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普遍开展一次集中宣誓活动,增强其身份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织相关单位积极参与到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培训和管理使用中来。
7.开展“金牌快车走基层”送法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活动。省妇联、省普法办、省广播电视台金牌调解栏目组深入基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开展“金牌快车走基层”送法进乡村活动,把法治宣传教育、维权服务、未成年保护送到基层,把深道理讲透、把大本子讲薄,让群众听得懂、记得牢。
三、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特别是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试点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作用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进一步把守法普法工作融入到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落实好重点任务,在县、乡镇、村三级迅速兴起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的热潮,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在农民群众中深入开展。
2.强化协调联动。各级宣传、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学习宣传工作的统筹和指导,结合工作职能,强化工作措施、创新宣传形式,充分运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这一重要平台和载体,高质量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各成员单位要全面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积极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深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开展宪法、民法典以及与基层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努力形成工作合力,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3.务求取得实效。要在符合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前提下组织学习宣传,开展分众化、对象化宣传。要注重学习宣传的常态长效,增强学习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坚决杜绝形式主义,不给基层和群众增加负担。
各地活动开展情况请及时报省普法办。 联 系 人:吴永春,联系电话:0791-87709078、15079046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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